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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品商标撤三答辩的程序要求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2-18 08:29:33

商标撤三答辩是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总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于两个月内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的过程。在东莞地区,这一过程同样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然而,在商标撤三答辩中,有一些内容是绝对不可触及的,否则可能导致答辩无效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首先,东莞商标注册撤三答辩中不可触及的内容之一是‌虚假或无效的证据材料‌。商标注册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包括商品销售合同、服务合同、相关发票、出货单、提货单、相关收据等,这些证据能够明确反映商标使用的时间。如果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据材料,不仅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反而可能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被商标局驳回答辩,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其次,答辩中不可触及的内容还包括‌与商标使用无关的信息‌。商标注册人在答辩时应专注于提供商标在指定期间内(通常是撤销申请日前三年的时间内)的实际使用证据,而不应涉及与商标使用无关的信息,如企业的财务状况、人员变动等。这些信息与商标撤三答辩的核心问题无关,不仅不能增强答辩的说服力,反而可能使答辩显得冗长且偏离主题。

此外,商标撤三答辩中还应避免‌对撤销申请的直接攻击或诋毁‌。答辩的核心在于证明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的使用情况,而不是对撤销申请本身进行反驳或攻击。商标注册人应通过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答辩观点,而不是试图通过贬低或攻击撤销申请人来赢得答辩。

综上所述,在东莞商品商标撤三答辩中,商标注册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并专注于答辩的核心问题。同时,应避免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据材料、与商标使用无关的信息以及对撤销申请的直接攻击或诋毁,以确保答辩的有效性和成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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