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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服务商标异议办理步骤全指南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0-19 08:05:56

在东莞,服务商标异议的办理涉及多个环节和步骤,需要异议人仔细了解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以下是东莞商标注册代理提供的一份全面的东莞服务商标异议办理步骤指南,供相关当事人参考。

一、明确异议条件与范围

‌异议条件‌:异议人需在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且异议理由需有明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异议范围‌:异议申请只能针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且一件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件商标提出异议。

二、准备异议申请材料

‌异议申请书‌:填写并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明确列出异议请求、异议理由和事实依据。

‌证据材料‌:提供与被异议商标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先使用的证明、商标注册证、市场影响力证明等。

‌身份证明‌:异议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代理委托书‌: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理机构的资质证明。

三、提交异议申请并缴费

‌提交申请‌:异议人可选择在线提交或现场提交异议申请至商标局驻东莞办事机构或商标注册大厅。

‌缴纳规费‌:按照商标局规定的标准缴纳异议规费,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缴费窗口等方式完成。

四、关注异议审查进展

‌形式审查‌:商标局将对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异议人需确保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异议人需密切关注审查进展并及时响应商标局的要求。

‌答辩与补充证据‌:如商标局要求被异议人答辩或补充证据材料,异议人需关注答辩期限并及时收集提交相关证据。

五、等待裁定结果并行使救济权利

‌裁定结果‌:商标局将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公告与生效‌:裁定结果将在《商标公告》上公告生效。

‌后续救济‌:如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对裁定结果不服,可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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