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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申请方式有哪些?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16 08:38:05

在商业竞争中,每个企业都有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成功后,作为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也可以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那么,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什么使用权:东莞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使用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权。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然而,成为商标所有人的前提是能够成功注册商标。

另外,应当注意的是,商标权具有地域性: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其商标法或区域商标条约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家或地区有效,对该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具约束力。虽然也有国际性的商标组织和一些区域性的商标组织,但这些组织如果没有商标的地域性,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在提前注册商标时,还应注意商标的地域性的存在,并将国际商标注册在一起,这是一种更安全的方式。

东莞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时提交的商标申请各类书式审查,是商标审查的第一道关口,目前在书式审查环节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会直接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书式审查部门共审查各类申请327.4万件,其中不予受理量为7.4万件,占全年申请量的2.28%。那么,商标注册怎样才能顺利通过商标审查;第一关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读。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一、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文件。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你可以证明其以本人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提交的经营范围证明材料应该代理机构公章。2、商标图样要贴在图样框内正中间,不要太靠近边框,图样与边框间留一点空白。商标图样对比度要适中。3、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商标应同时提交商标图样的黑白稿1张。纸质申请件应将商标的黑白墨稿直接打印或粘贴在一张空白A4纸的正中间,附在申请文件的最后一页;以颜色组合商标申请注册的,应按照规定在申请书予以声明,并在商标说明栏注明色标及商标的使用方式方法。需要注意的是:指定颜色的商标不能勾选选项。想了解请点击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及注意的地方:4、申请书上粘贴或打印的商标图样与代理委托书上填写的商标描述必须一致。5、网上申请中,委托书中必须勾选相应的委托事项。6、代理机构应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由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在申请书上签字。7、如果申请人是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必须填写;外国申请人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编栏等信息;国内申请人则不能填写上述三个栏目。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8、身份证明文件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中文译文,代理机构应在身份证明文件的中文译文上加盖公章。

二、其他商标申请文件的注意的地方其他申请文件主要包括:商标变更、转让、许可、续展、撤三。

三、注销、更正、补发变更、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等,这些申请书的填写除参考中注册申请书是的注意事项外,还应该根据申请的业务类型,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流程是非常繁琐的,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能让您在注册商标更方便快捷。

一个企业想要打造自己的品牌离不开商标,不少客户都来咨询2020年东莞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会有哪些变化,据了解与2019年相比较并没有太大的不同,那就由小编来和大家介绍2020年商标注册的情况吧!

一、2020年商标注册流程

1、准备注册商标的材料

(1)需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营业执照;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

(3)商标名/商标图形样式;

(4)所要注册商标类别和服务项目。

2、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可以自行到商标局指定窗口提交或国家商标局网上提交,也可以通过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提交。

3、商标进入形式审查阶段(1-2个月):商标局将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等进行审查,通过后发放《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4、实质审查阶段(约6-9个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进行检查、检索、对比是否与其他已注册的商标近似等等,调查研究后决定是否要驳回或者通过初审。

5、初审公告(3个月):初审过的商标自初步审查公告当天起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商标异议的,商标将予以注册并公告。

6、等待发放注册证(约1个月)

上述的流程是比较顺利的商标注册流程,如注册商标被驳回或者被他人提起异议,都会拖慢商标注册的时间,那接下来小编继续说下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

二、2020年商标注册费用

1、商标局收取注册规费(官费)

通过线下纸质提交注册官费为一标一类300元(一个大类可选择10小类,超过10个小类,每一个小类收取30元),通过代理机构线上接受电子发文的提交则为一标一类270元(同样可以选择10小类,超过10个小类,每一个小类收取27元)。

2、通过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收取的服务费

服务费从几十到几百甚至上千不等,俗话说得好一分价钱一分货,便宜的服务费可能提供的只是代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而收费高一点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则会提供商标查询、商标品牌规划、商标监控、担保注册等等增值服务,各位申请人如通过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的话都应具体了解清楚,不能一味只盯着价格。

以上就是2020年商标注册流程及费用的详细说明,因为注册商标需要耗时较长,并且成功率无法保证,建议有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个人可以通过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有专业顾问分析、查询、规划、监控,及时跟进通知进度,让您一手掌握注册商标的更新动态。

在“撤三”案件中,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与复审的注册商标(以下简称“复审商标”)相比,并不完全一致,存在繁体到简体、黑白到彩色、普通字体到艺术字体等变换,甚至涉及组合商标的拆分,或文字、图形商标的组合等各种“变形使用”的情形。

实际中“变形使用”的标识能否被认定为复审商标的有效使用,关键在于判断两者之间“显著特征”是否发生改变。然而,“显著特征”是否发生改变的具体裁量标准,尚付阙如,这也就自然成为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另外一枚注册商标”的权属可能存在两种情况:第一,复审商标所有人所拥有;第二,撤销申请人或案外人所拥有。

前一种情况下,复审商标和实际使用的商标样式同属于复审商标所有人,商标标识的构成要素虽有不同,但在来源识别的意义上都指向复审商标所有人,复审商标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并未被减损破坏。后一种情况下则不同,实际使用的商标样式踏入了他人商标的保护范围,在来源识别意义上指向了他人的商品或服务而不是复审商标所有人,此时复审商标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已经受到减损破坏。

区分以上两种不同情况,并适用不同的裁判规则,不仅在法律逻辑上能够自洽,也能够更有效地抑制恶意注册,净化和维护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情形一:实际使用的标识指向权利人另外一枚注册商标“撤三”案件中,在实际使用的标识指向商标权人另外一枚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从严掌握使用证据的裁量标准一度占据主流。在“Croco”、“BUCCELLATI”、“WEWE”、“MONTAGU蒙塔果”几个“撤三”复审案件中,均认为实际使用的商标样式,与复审商标所有人另外一枚注册商标一致或更为接近,认定实际使用的商标是其他注册商标,从而判定复审商标没有实际使用,应予撤销。

但是,市高级人民法院在“JIM”一案中,对上述裁量标准进行了否定性评价,认为“因商标权人拥有其他注册商标而否定商标使用,缺乏依据”;而该院在“雷博”一案中,则更进一步指出“实际使用的标志虽与注册人另一注册商标基本一致,但并不影响复审商标发挥其识别功能”。

2018年在最高院审理的“LAFITE”撤三案件中,最高院首先对商标“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进行了进一步阐述,认为“商标是用于标识商品与服务来源,以担保使用同一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具有同一性的标记”;针对复审商标“LAFITE”在实际使用中的几种形式“CHATEAULAFITEROTHSCHILD”、“CarruadesdeLafite”、“DOMAINESBARONSDEROTHSCHILD(LAFITE)”、,无论这些形式是否属于商标权人的另外一枚注册商标,最高院均认为这些实际使用形式与复审商标“LAFITE”相比,显著特征并未发生改变,特别是对中国境内的相关公众而言,“LAFITE”明显更易呼叫、记忆和识别,“LAFITE”的实际使用情况,并未影响消费者根据上述标识建立复审商标“LAFITE”与拉菲酒庄之间的特定来源指向关系。

高院“雷博”案、最高院“LAFITE”案,都不再纠结于实际使用的标识样式是否为商标权人的另外一枚注册商标,而是从商标质量表彰功能、来源识别功能的视角去判断实际使用的标识和商标权人之间的来源指向关系是否发生改变,在这个基础上再去判断复审商标的显著特征是否发生改变。从商标法的法律逻辑上讲,商标的显著识别特征在于区分不同经营者及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在于区分同一个经营者拥有的不同注册商标,如果同一个经营者注册有多个包含相同核心要素或者说显著识别要素的“系列”商标,只要显著识别要素不变,商标的产源指向就不会发生改变。

此两案的判决,也为企业申请注册“系列”商标免除了后顾之忧。情形二:实际使用的标识踏入他人商标权利范围“撤三”相对无效宣告来说成本低、效率高,是商标权人清除恶意注册商标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该恶意注册商标确实投入了商业使用时,通过“撤三”解决恶意注册的成功率就会大大降低,因为“撤三”毕竟主要判断的是该注册商标是否进行了实际的商业使用,而不是此种商业使用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当然,在使用证据的宽严标准掌握上,则可以考虑他人在先权利的显著性、知名度,复审商标与在先权利的近似度、关联度,甚至主观恶意等因素。如“ONLY旺利及图”撤三案中,法院认定实际使用的标志“ONLY”与复审商标“ONLY旺利及图”差别较大,未认定复审商标有效使用;此案中存在一个可能影响法官心证却未被明确指出的事实,“ONLY”是他人在先的知名服装品牌,但判决书从未对这一事实明确表述。

再如“汇源及图”撤三案中,法院从使用证据的证据链不完整等角度否定了复审商标的有效使用,亦未理会这一事实:本案中水果罐头上实际使用的商标形式,与复审商标差别较大,而与果汁饮料上的驰名商标更为接近,此时“变形使用”的商标标识指示来源的功能已经受到减损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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