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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商标的好处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8 08:32:00

除了某些必须强制性注册商标的商品外,东莞商标注册完全看企业自身的需求,不是强制性要求注册的,但是一旦使用了别人注册了的商标,就构成了商标侵权;或者自己未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抢注了以后,就会失去使用该商标的权利,所以对于一家长期发展的公司来说,商标注册是企业未来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么企业注册商标的好处究竟有哪些呢?

一是企业商标可代表企业的品牌形象,便于企业业务的拓展,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便于市场的推广。

二是企业商标一旦注册,企业就享有了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能够使商标不受侵害,能保证企业的商标的正常使用。

三是能避免无意识的侵权行为,未注册的商标可能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该侵权行为会为企业带来经济以及公司名誉上的损失,只有确保自身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后才能有效的避免这种尴尬。

四是企业商标是入驻大部分电商平台的必要条件,电子商务是如今盛行的销售方式,企业切不能因为商标而被阻隔在平台之外。

五是企业商标是一笔无形的资产,属于工业产权,能通过转让、抵押、许可来获得收益的,也是可以继承的。

什么是商标变更?商标变更重要吗?为什么有些企业不进行“商标变更”,导致商标被撤销?今天,小婉会和你好好谈谈商标的变更。商标变更是指东莞商标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的变更。申请人变更名称、地址、代理人或者裁减指定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注:如需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数字,应重新申请商标注册,并视为新申请商标,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更注册商标、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予以撤销。”不依法变更的商标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所以不要因为一个小原因失去一切。遵守法律程序更安全!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撤销他人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三退”申请一经他人提出,商标注册人必须提供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变更注册人名称的,不能直接提供以原注册人名义使用商标的证据,也不能采纳实际使用的证据。

这势必影响商标评审的结果,对注册人产生不利影响。注册人的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应当要求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无法联系商标注册人,注册人失去了回复的机会。商标局将视为拒绝答复,撤销其注册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在线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室,由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调中心,或者由商标局委托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督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申请人也可以委托商标局认可的有资质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变更事宜。委托代理人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代理人的要求准备商标变更所需的材料,并对随后的商标变更过程负责。

(1)根据申请的具体内容,申请人需要选择不同形式的变更申请。申请书必须采用机械印刷或印刷,每一商标均应填写变更申请书。

(2)申请人应当提交有关身份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直接在接待大厅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需要变更登记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商标权利人是自然人,注册商标地址跨民族变更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变更证明,以及在变更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6)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外文,社会商标管理人建议您委托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签字确认。

(7)如果是普通商标,如果你想申请变更,商标的其他共有人必须同意申请,申请人变更商标所需的材料包括其他共有人变更的材料。

颜色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引人注意、容易识别、便于呼叫等优点。但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必须协调,表达的中心思想必须明确,不可胡乱搭配,让消费者不知所云。这种中心思想不突出,缺乏显著性的组合商标,不仅令消费者费解,在申请人提交此类东莞商标注册申请时,也难以获得核准注册。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颜色组合商标注册申请及注意事项?

申请商标注册颜色商标(彩色),同申请注册一般的商标一样,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且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如果未声明,即使申请人提交的是彩色图样,不以颜色组合商标进行审查。此外,申请人应当提交清晰的彩色图样,并标明色谱编号。

注:商标在注册申请时有一项要求即:是否指定颜色及指定的是什么颜色。若商标指定了颜色,就说明在以后的商标使用中只能使用其指定的颜色,不能使用其他颜色。若没有指定颜色,在以后的颜色使用中就没有限制。因此,建议商标申请人一般不指定颜色。

颜色组合商标申请的注意事项;首先要勾选“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选项,并在商标说明栏加以文字说明,主要说明色标和商标的使用方式。“指定颜色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的区别是:指定颜色是指商标图样包含一种或多种颜色,是由具体的形状的,比如说彩色的文字、彩色的图形。指定颜色商标申请时,无需勾选任何选项,直接粘贴一张彩色图样即可;而颜色组合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组合的申请。

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

(二)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

(三)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四)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填写得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

(五)通过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是否合乎要求;

(六)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质量、规格、数量是否合乎要求;

(七)应附送的证件、说明等,是否完备;

(八)东莞商标注册申请的规费是否缴纳;

(九)书写要求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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