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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商标注册的申请手续有哪些?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05 08:48:58

东莞商标注册的申请手续简单,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行申请:

一、如果您的商标只需的单一注册,申请程序如下:

1、商标查询查看官方的商标手册或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免费查询以排除申请注册商标与在先权利商标因相同或相似而被驳回的可能性。

2、商标申请向专利局提出商标注册的受理和审查申请。商标注册说明:属于《商标国际注册》成员国;还加入的其他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斯德哥尔摩国际公约》,《虚假产地标记协定》,《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海牙认证公约》,《商标法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洲联盟。官方回执时间:4周;商标注册所需时间:36个月;商标注册有效期:10年,自提交商标申请日起算;可注册商标种类: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系列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可在商标注册期满前或注册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申请,续展有效期为10年。在宽展期内提交的,要额外缴纳费用。注册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5年。

二、您也可以通过欧共体商标注册(CTM)途径,获得法律保护。

三、如果您的商标在原属国(属缔约国)已经提出申请或者已经注册,您也可以通过国际商标注册途径,获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进一步说明英属印度洋领地,福克兰群岛,马恩岛和塞舌尔岛,这些没有商标注册自主权和制度的国家也受法律的保护。

商标是一个商品或服务的鲜明特征,也是就人们常说的品牌,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品牌保护意识,保护品牌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注册商标。当一个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时就达到了驰名商标的标准,对于后期推广宣传是极为有利的,可以说是免费的广告了。下面,我司就为大家具体介绍驰名商标跟一般的商标有什么不一样?

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其实都是商标,但是还是有很多不同的,首先是普通商标,只要注册通过就可以,而驰名商标,不是注册能够完成的,目前的驰名商标,一种是司法认定,一种是行政认定。一旦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很多地方都有资金奖励,而普通商标大多没奖励。

另外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保护的力度不同,驰名商标是跨类保护的,而普通商标,只要本小类中有保护,比如腾讯是个驰名商标,虽然这个驰名商标是用于网络上的,但是由于是驰名商标,在其它类别,比如服装,比如食品上面都是保护的,别人再注册一个29类的腾讯食品商标,就注册不了。当然,很多驰名商标的持有人,一般都不差钱,可能会全45类注册,这样的也很多,

阿里巴巴在很多类别上都注册了商标,这样可以更全面保护,其实,只要是驰名商标,不注册也受保护的。而普通商标,只在选定的项目中受保护。驰名商标跟一般的商标有什么不一样?所以不要嫌弃自己注册的一个小小的普通商标,所有驰名商标都是通过这些普通的商标发展来的,不能一口吃个胖子,每个普通的商标都是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慢慢演变的,只要你的品牌打好了,驰名商标是不用愁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最近提出用创新赢得未来,成为这个时代的新共识。公共创业与创新是一项国家战略,正日益成为时代的潮流,中央把自主创新能力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走上了独立的道路。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使中国制造尽快成为中国,这是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

无论是做客的行为,还是企业和世界各国的努力,依靠知识产权,集成创新的力量和动能正在凝聚成为经济创新和发展的新增长点。自主产权是创新驱动的基本保证,是创新创业的重要支撑。

专利可以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特别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好的专利足以使其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最近,方舟记者采访了知识生产高级顾问Sun先生。服务中心在国内外,约有多项专利。

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项目和项目的必要前提,有利于企业科学的正确决策。通过专利分析,企业可以了解科学技术、产业动态、市场趋势、新趋势。产品超电势,然后预测企业的近、中、远发展计划,确定哪些产品占领市场,保持企业的领先地位,扩大市场份额。

一旦一项技术被应用于专利,无论该技术是通过发布论文、参加会议或展览或以其他方式发布的,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通过上述手段学习或掌握了技术,都不能在技术成熟后获得专利权。企业可以抢占市场,企业必须提高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互联网上的商标争议无不发端于五花八门的商标使用行为,这造成互联网环境下发生商标侵权的概率大大增加。商标权人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使用行为固然是商标使用空间的延伸,是商标权充分实现的一种形式,但非商标权人的网上商标使用行为则带来诸多麻烦。互联网上的商标争议无不发端于五花八门的商标使用行为,这造成互联网环境下发生商标侵权的概率大大增加。网上商标侵权特点有三:

其一,网上商标侵权简单易行。网络的开放性决定了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简便易行。一方面,由于网络是一个巨大的虚拟空间,行为人在网上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运用商标实施侵权和欺诈行为,不会受到太多空间、时间和其他物质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在技术上,与商标关联的网络侵权行为十分易行。网上到处是五彩缤纷的商标、装潢、商品、包装、招贴等,行为人无须具备高深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也无须懂得编程等专业技术,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实施商标侵权。

其二,网上商标争议的解决,取证困难大,侵权主体难以及时查明。传统的商标侵权行为,一般易识别,也易为被侵权人察觉。传统商标侵权,至少有假冒商标标识,或者假冒商标的商品,或者制假售假的设备、工具等。而网络的流动性和交互性,决定了要确定商标侵权行为人无疑是大海捞针。一则网页不断更新,网上商标使用信息可随时删除,让商标权人无从下手;二则网络空间无限,确定具体的侵权主体实属不易;三则即使确定了侵权人的网页,要搞清楚侵权人的真正身份又是困难重重;四则受“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和“取证经济性原则”的限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民事取证程序。因此,对于商标权人而言,要追究侵权者的责任也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其三,网上商标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更为严重。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与传统意义上商标侵权的后果有明显的区别:一则互联网的全球性使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损害范围更广,可以超越国界,跨越行业,产生的不良影响持续时间更长,对商标权人商业信誉的损害后果更加严重;二则网上商标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具体表现在难以判断传播的范围和难以确定访问(或者接触)侵权信息的人数。

事实上,在网络上进行电子信息传输,其商标使用的外在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可能看不到那些贴着商标标识的商品或从印刷媒介中看不到服务商标,但网络页面上飘忽不定的商标图样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足以令人以假乱真的图标,毫无疑问诱导着网络用户的点击路径和电子商务交易。那么这种网上随意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它又属于商标法中规定的哪种商标侵权行为?网络的管理者是否涉嫌销售假冒(虚拟的)注册商标标识?互联网上商标使用引发的此类网络主页上的商标侵权主要包括:将他人商标移作自己网页的图标,或者将他人注册商标设计为自己网页的一部分,足以使人产生混淆,以及在自己网页上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用作链接标志足以误导网络用户两种情形。

这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对自己经营的电子商务与商标权人的商务足以造成混淆,亦势必会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虽然在互联网环境中,商标问题相对于其他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显得更为复杂,但对此予以适当关注,借助有经验的知识产权律师,仍然可以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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