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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行业申请东莞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作者:东莞鑫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8 08:41:42

衣服,我们衣食住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衣服,品牌众多,大众品牌例如:安踏,李宁,阿迪达斯,杰克琼斯,海澜之家等等各种品牌的衣服。这些品牌耳熟能详,为什么呢,这个是因为商标的作用,今天,我们来看看服装行业申请东莞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呢。

第一点、选择工商局正规注册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第二点、选择商标局正规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商标,大家可以在我国的国家商标局网站进行查询的到的,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查询,那么,随时可以咨询我司,我们非常高兴为你服务。

第三点、选择注册商标代理公司需要我们参考下,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成立年限。尽量选择成立时间久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样更放心。

第四点、选择注册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年代理量。商标注册代理量多,说明,该公司的实力不容小觑。

第五点、选择注册商标代理机构的时候,重点看下商标注册的通过率,商标注册通过率高,说明,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经验丰富,实力雄厚,我们应该选择这样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注册。

第六点、如果是自己注册商标的话,那么我们建议大家必须要做的是商标注册查询工作,由于我国是实行的商标注册在先原则,你所注册的商标不能与在先的相同或者相似,因此,注册商标查询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能够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第七点、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你在注册提交商标注册图案的时候,我们建议大家在提交的时候,选择黑白色的颜色进行注册提交,因为,在之后的品牌宣传中,如果相对色彩进行更改,那么就可以直接宣传,而且不用在商标局进行变更。如果是提交彩色的,那么,宣传的时候把颜色修改了,你得做商标变更,不然,你的商标就会被注销的。

第八点、商标注册过程中,如果,真的遇到商标驳回了,那么,千万不要害怕,你应该及时的找我司做驳回复审工作,我司专业从事商标注册,商标驳回复审多年,实力雄厚,经验丰富。

第九点、商标注册的时候,应该谨慎,严谨。资料填写规范,资质准备齐全,防止出现返工的可能,这样浪费世间,浪费精力。

第十点、商标注册成功之后,也要时常看看有没有人给自己提撤三,或者有没有人高仿咱们的商标,不能让咱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如果出现类似情况,我们建议大家及时的与我们联系,我们专业从事各类商标事件多年。

第十一点、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大家记得注册商标有效期是十年,大家记得做商标续展,免得出现商标不续费,而被注销了。

申请商标注册前,进行商标查询是必要的,一般在商标查询的时候有几种情况需要申请人了解下。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以下几种情况在此说明:

1)本身缺乏显著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3)如查询报告提供了几个可能构成近似的商标,代理人只是通过一般审查标准和经验来做出分析,其意见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商标局的审查意见;

4)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5)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我国商标使用管理的体制采取的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双层管理体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从宏观上制定相应的商标政策、商标法规,审定商标注册,指导和协调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商标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处理有关商标使用争议的问题。

商标经核准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就必须依法行使这种权利,遵守商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商标专用权获得有效保护,也避免因为违背法定义务而使自己的权利丧失。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做出了如下规定:

1、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因为注册商标转让已超出商标使用的范围,而且注册商标转让有法定的规则,不允许自行其是地进行。自行转让的,受让人不能取得合法的商标专用权。

2、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如果自行改变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因为商标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区别性,如果在使用中自行改变,就会扰乱商标管理秩序。(注:注册商标为彩色,在使用时不可改变颜色,注册商标为黑白色,可任意搭配颜色使用。)

3、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在商标使用中,已经注册的事项特别是有关注册商标主体的事项,直接涉及权利的确定和商标的管理秩序,可以依法变更,但不能自行改变。

4、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在注册商标使用管理中,对商标使用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原则的贯彻和实行。

5、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应当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因为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便是商标注册人放弃了权利,使商标失去了存在意义。商标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的行为。如果经过商标使用许可而由他人使用的,也应视为商标使用。上面所指的连续三年,是指任何人向商标局提起撤销该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连续向前推算三年。长时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为避免被撤销,应当在连续三年期满之前予以使用,只有这样才能免于受到撤销的处理。

根据本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始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在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中,由于违法行为而被商标局决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而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简要说明国际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国际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申请人必须是国际商标的注册人,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办理途径申请出具国际商标注册证明的途径: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办理步骤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申请办理应如实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应文件。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每申请提供1件国际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同时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以及商标注册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申请人地址应注明国家。

4.申请书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国际注册号应按照商标《国际注册证》如实填写,并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有后期指定业务的可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详细的注册信息。

6.一标多类的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可在一份申请书上填写多个类别。7.共有商标申请出具国际商标注册证明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8.在中国获得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自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五、规费的缴纳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出具商标证明费为100元人民币。

六、商标注册证明的领取国际商标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一般在一个月内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并将商标注册证明寄发给受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

七、国内注册商标(指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的出具注册证明申请方式自2017年1月1日起,国内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不采用此书式,由申请人提供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即可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采用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证明商标注册,立等可取,通过邮局办理的,应在信封上标注“国内注册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业务”,办结后通过邮局寄回,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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